黑臉與白臉
28/12/2006
曾 蔭 權 往 北 京 述 職 , 據 聞 其 中 一 項 要 談 的 是 內 地 孕 婦 來 港 產 子 的 問 題 , 但 我 認 為 , 就 算 談 恐 怕 也 沒 有 甚 麼 重 大 的 突 破 。
要 根 本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, 在 北 京 的 方 面 , 最 直 接 的 是 修 改 《 基 本 法 》 或 者 釋 法 , 但 照 目 前 的 情 況 看 來 , 北 京 這 兩 方 面 都 不 會 做 。
問 題 的 根 源 , 是 香 港 法 院 作 出 「 莊 豐 源 案 」 判 決 所 引 起 , 法 官 在 判 這 類 案 時 , 完 全 不 考 慮 , 又 或 者 低 估 了 判 決 給 社 會 帶 來 的 衝 擊 。 以 未 作 判 決 以 前 的 歷 史 數 據 來 做 基 礎 , 沒 有 考 慮 到 作 出 如 此 判 決 之 後 , 整 個 內 地 同 胞 的 行 為 有 何 改 變 。 也 沒 有 設 想 內 地 與 香 港 在 經 濟 融 合 、 正 常 交 流 往 還 的 發 展 會 互 相 影 響 , 終 於 發 展 到 如 今 不 可 收 拾 的 局 面 。
首 先 《 基 本 法 》 是 香 港 的 小 憲 法 , 只 能 作 指 導 性 的 引 用 , 不 能 在 日 常 判 甚 麼 案 都 引 用 , 就 算 引 用 , 也 不 能 只 從 紙 張 四 角 以 內 的 文 字 , 來 做 孤 立 的 解 釋 。 就 算 真 的 只 從 文 字 以 內 來 解 釋 , 都 要 兼 顧 社 會 影 響 , 這 是 任 何 民 主 法 治 國 家 都 採 用 的 原 則 。 而 事 實 上 , 香 港 判 案 的 法 官 也 沒 有 完 全 否 定 社 會 影 響 的 原 則 , 只 不 過 他 們 估 計 錯 誤 , 當 時 認 為 無 大 影 響 , 而 恰 恰 就 有 很 大 很 大 影 響 。
所 以 問 題 可 以 在 香 港 以 內 就 圓 滿 解 決 。 只 要 當 年 的 法 官 不 判 非 港 人 父 母 在 港 出 生 子 女 有 居 留 權 , 那 問 題 就 簡 化 為 跨 境 醫 療 。 香 港 法 院 濫 於 人 道 扮 白 臉 , 卻 要 北 京 去 扮 黑 臉 , 釋 法 被 民 主 派 臭 罵 , 更 予 國 際 右 派 攻 擊 口 實 , 修 改 《 基 本 法 》 代 價 更 大 , 當 然 不 會 幹 !
張志剛
